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81-00024

项目名称: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3000

最高限价(元):213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3000

最高限价(元):213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11500

最高限价(元):2115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11500

最高限价(元):2115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先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16时00分至2025年04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须自行携带CA、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自备上网功能)或用其他方式自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新民市南郊路20号

联系方式:024-27513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024-87588857

邮箱地址:769482585@qq.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方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2300562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飞

电  话:024-87588857

附件: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承检机构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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