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刘琴 刘建亮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2024)苏1282执恢52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坐落于靖江市德禧隆商业街1号楼101、102登记在刘琴,刘建亮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证号: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0008741号、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0008747号),已经法院依法处置完毕。根据该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我中心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注销登记,产权证号: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0008741号、苏(2017)靖江不动产权第0008747号经公告后废止。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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