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闲置车辆处置拍卖公告PDF打印

类型:拍卖公告         地区:吉林         时间:2025-04-18 14:28:35         浏览量:38

中拍平台

2025-05-09 13:30

详见公告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7日

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委托,在中拍平台对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闲置车辆一批进行公开拍卖,本场拍卖会共计有8个拍卖标的。

一、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二、拍卖时间:2025年5月9日 13:30开始至竞价结束。

三、中拍平台竞买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8日18:00止。

四、预展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7日。

预展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院内。具体踏勘时间及要求:5月7日上午9:30,请意向竞买人携带身份证件,到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北门前集合,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勘验,请意向竞买人按时参加过时不候。

现场踏勘联系人:蔡先生   15184703671

标的勘验是竞买人的权利,竞买人应前往标的展示地点查看并了解标的具体情况及瑕疵。请各位意向竞买人于5月8日16:00前上传报名资料并交纳相应标的保证金至沈阳产权指定账户,否则不能参与竞拍。(拍卖人联系方式:18686551576 \ 0432-63903486,邮箱: jh_qix@petrochina.com.cn)

因标的勘验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勘验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等各项要求及管理,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实施时,按委托方规定执行。

五、参拍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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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托人要求:

1、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的中国公民,并出具身份证;竞买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2、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标的处置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委托方和拍卖人概不负责。

3、标的物交付方式:买方自提。

4、意向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竞买保证金,待标的成交后且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拍卖人收到佣金、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受人通过基本账户将除竞买保证金以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转让合同》后,按照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待委托方收到全部价款之后通知买受人提货并配合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提档手续。

转让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东路伟业大厦支行

账    号:0602007009200004066

5、买受人提货时需听从委托方现场人员指挥,在委托方现场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买受人将标的车辆运输离场后该车辆发生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负责,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6、委托方保证车辆具备过户条件,(如有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丢失情况,委托方负责配合买受人补办,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负责)交接前违章罚款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缴纳,过户更名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委托方将相关资料交付给买受人,配合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过户。过户所需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车辆由于长期存放可能存在车胎漏汽、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损坏、缺失等问题,本次转让车辆按踏勘现状转让。

(2)车辆状况、型号、登记日期、年检日期、排量、行驶公里数以实际状况为准。

(3)车辆如存在脱检、保险到期欠费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负责。

(4)车辆有关违章罚款由买受人自行查询,交接前违章罚款费用由委托方负责,过户更名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等原因或者手续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保持车辆原状下,委托方同意无条件办理退车手续,但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不承担其他费用,拍卖佣金等费用不退不返。如转让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其他相关车辆识别代码因腐蚀或其他原因导致字迹模糊无法拓印,经车籍单位配合可办理正规重新打刻手续的,不予退车及补偿。

(6)转让车辆不带车牌。

(7)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车辆落籍规定及车辆限购、指标管理政策,如买受人存在非本市身份证且在本市落籍或需迁出等其他情况,成交后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承担一切损失。

(8)本次拍卖车辆共计8台,委托方保证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

(9)本次转让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0)买受人如将车辆再次过户到其他人名下,此后发生的纠纷、赔偿等一切事宜及相关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和拍卖人无关。

(11)与转入相关的条件: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应对标的车辆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一经递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车辆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买受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将扣罚相应竞买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偿权利。

(12)成交后委托方可为买受人开具标的车辆相应税率的发票。

七、相关重要事项:意向竞买人应同时在沈阳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和中拍平台登记报名,参加标的勘验。勘验过后,意向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网站报名时须上传《拍卖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报名成功后,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详见产权交易机构网站:https://www.sprtc.com/index.htm

 保证金由沈阳产权交易机构统一收取。 

产权交易机构在收到货款、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将全额货款汇至委托方指定帐户。以上如不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货款的一部分。

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将成本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视为承担拍卖行为的各种风险,否则,委托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作为惩戒。其他要求详见《网拍须知规则》。

八、项目时间节点提示: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8日16:00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8日18:00

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 2025年5月8日16:00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5年5月9日13:30

九、买受人费用相关提示:

1、拍卖佣金:拍卖人按照拍卖成交总价的3%收取拍卖佣金。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汇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预估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收取,不进行调整,不退不补。

2、交易价款汇至给产权交易机构。

3、履约保证金(如有)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4、产权交易机构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另外收取服务费用。

5、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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