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放于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中央公园西地铁站3号口旁)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新闻传媒大厦办公室的苹果手机1台、拍摄设备1套PDF打印

类型:拍卖公告         地区:重庆         时间:2025-02-28 15:19:38         浏览量:96

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3月14日10:00起至2025年3月15日10:00(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存放于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416号(中央公园西地铁站3号口旁)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新闻传媒大厦办公室的苹果手机1台、拍摄设备1套。财产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根据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过的《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按照公司向相关机构询价结果,确定本次拍卖标的物起拍价:1,613.6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1、具体拍卖物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承诺与保证,所有拍卖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和交付,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竞价时点,竞买人参与竞价即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已经十分清楚,且没有异议。日后交付的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无论实际交付之标的物的现状、规格、型号、重量、品名、数量等与拍卖公告内容或评估报告内容是否保持一致,本次拍卖成交价款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竞买人承担,买受人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退还拍卖款。

2、本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质量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人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标的物完整性和正常使用性。

3、标的物交付过程中产生的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割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有差缺证照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4、标的物无使用说明书、保修单以及维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全部标的物无法判断能否正常运行,零部件是否差缺。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本拍卖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退还。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破产清算拍卖人;

4、其他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5、第1至3项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及竞拍时间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3月14日10时至2025年3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

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公告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接受电话咨询(15902377627,杨律师)。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联系杨律师(电话:15902377627)。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若与拍卖公告有误差,概不承担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16:30前与拍卖人联系。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原路退还。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拍卖标的的交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未规定、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缴纳尾款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领取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成交后涉及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无明确规定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拍卖人可以开具相应发票,开具发票产生的买卖双方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在成交价款外独自承担。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拍卖平台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由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等其他费用。

通过网络竞价系统产生最终出价即视为完成系统成交(包含此后交易双方未最终签署交易合同等未达成交易的情形),系统成交后3日内,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1000元,50万元封顶)。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公司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杨东黎  联系电话:15902377627。                             

重庆重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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