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遗失声明 地区:江苏 时间:2025-02-28 14:03:05 浏览量:175
因颜炳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华亭路133-19号证号为:334华亭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颜炳建
2025年2月28日
原网址:点击查看原发布网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